9月19日至21日,“抗战时期的中国社会——第十届中国近代社会史国际学术研讨会”在宁波大学召开,会议由中国近代社会史学会、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宁波大学主办,来自中国、美国、加拿大、韩国、日本等国内外高校和重要研究机构的100余名专家学者参加会议。我院特聘教授、中国近代社会史学会副会长陶水木出席研讨会,并作《近代上海慈善团体财产的慈善意义》的大会主题发言。
陶水木在报告中指出,近代上海慈善团体在长期发展过程中累积的庞大房地产,对于慈善事业具有重要意义。慈善团体拥有的堂基会所、收养院所、医院诊所、教育和习艺场所等事务和事业性房地产,是慈善团体赖以办理慈善事业的根基;房地产收益是一些慈善团体日常慈善经费的重要保障或有益补充;慈善团体还时常标卖一些房地产,或以房地产抵押融资,开发出租房产,或挹注日常慈善经费,以维持善团运转和慈善事业的发展。但如果仅从慈善经费而论,慈善团体的房地产收益对于慈善事业发展的作用其实是很有限的,有的学者仅从上海慈善团、仁济善堂等几家慈善团体房产租金收入占其常态性善举经费的比例,就得出不动产收入在近代上海慈善组织资金来源中占据绝对份额的结论,显然是片面的。社会普遍存在的善产系“公产”、“公产公用”观念,及慈善团体缺乏专门、稳定的房地产管理队伍,开发生利意识不强,经营管理不善,影响了近代上海慈善团体的房地产开发和经营实效,使慈善团体拥有的庞大房地产没有充分发挥慈善效益,这对当今慈善组织的财产管理也不无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