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首届“胜蓝计划·法理新锐”论坛在浙江工商大学浙商研究院顺利举办。论坛由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浙江工商大学浙商研究院、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
浙商研究院(中国华商研究院)院长陈寿灿教授指出:论坛的启动标志着浙商研究院“胜蓝计划”正式启动。在面临时代的不确定变局,在走向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如何回应时代之问、浙江之问和浙商之问,完善智库的平台建设、队伍建设和机制建设,“胜蓝计划”的启动就是一项主动回应。“胜蓝计划”将开展有组织的科学研究、有组织的社会服务、有组织的资政育人,持敬守正、勇猛精进,助推向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新型智库迈进。
首届“胜蓝计划·法理新锐”论坛是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的背景下,按照“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使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总体要求,由资深专家与在校博士生共同参加。
浙江财经大学副校长李占荣教授、长沙理工大学法学院王新生教授、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魏腊云副教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法硕中心主任章安邦副教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高一飞副教授等专家学者及部分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硕、博研究生代表出席论坛。
本次论坛采取“新锐报告+专家与谈”的形式依次进行,会场交流气氛热烈、学风自由。会上,法理博士生虽锋芒初露,亦有深邃思辩。高德清以《“区域法治发展研究——以缙云县为分析样本”》为题做主旨汇报,强调区域法治发展应当围绕“经济”“文化”“政治”“资源禀赋”“平安建设”等关系要素以最大程度动员各方力量,提升区域法治化水平;喻蔚以《基于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区域司法协同》为题做主旨汇报,强调通过推动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全国范围内的全覆盖以消减司法地方化、统一区域法律适用、司法协作常态化等方式,有力推动区域司法协同;黄丽君以《关于完善浙江省民营经济多元解纷机制的对策建议》为题做主旨发言,提出浙江省可通过构建功能相济、相互协调的民营经济多元解纷机制,以化解民营经济矛盾纠纷、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与效益,形成民营经济纠纷解决机制的良性循环;郑海山围绕《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法律治理逻辑与路径研究》做主旨汇报,强调通过明确“数字人权”概念、完善AIGC成果权益的分配模式、推进算法的法律嵌入等方式以应对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的潜在安全和社会伦理影响;涂言豪以《数字治理背景下新型政商关系规制研究》一题做主旨报告。他认为,建设与数字经济相匹配的法律体系、培育与数字行为相适配的合规观念、提供与数字技术相协调的公共服务,成为当前优化新型政商关系的基本思路。北京理工大学王九铮同学对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针对上述在研博士汇报议题,各位专家观点独到鲜明,在不同议题基础上围绕博士生的研究规划及研究方式进行充分交流,为在场学子的学术研究思路提供有益帮助。其中,李占荣教授指出如何下沉课题研究内容,补强课题实践的理论性和应用性成为当前课题研究的重要方向,法治理论应当围绕立法、司法、执法等程序全过程进行实证研究;王新生教授根据区域法治的有关汇报提出当前区域法治化的研究视角应当更加偏重对其法治实践的充分展示与总结;魏腊云副教授强调法治理论中的法治化研究,其应当在满足学理性的同时加强对法治化的解构工作以求优化论证逻辑;章安邦副教授认为法治理论的研究工作应当充分了解、认识其制度背后的政治逻辑及政策背景,并在此基础上发散对于不同法治化问题的后续研究;高一飞副教授在交流中强调对于法学交叉学科的研究,应当注重发挥法学学科的自身优势和特点,而对不同社会问题的法伦理解读和制度构建逻辑成为法学研究的主要内容。陈寿灿教授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民营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民营经济当然也是法治经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企业家精神的培育与弘扬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向度。要营造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家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推动形成民营经济守法诚信经营、企业家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