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商研究院执行副院长杨轶清、浙商博物馆副馆长钭卓珍等人撰写的研究报告《助力“一号改革工程”,打造“清廉民企”浙江样板——打破壁垒整合资源 为民企反腐设“专窗”》获浙江省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清廉民企”是我省原创的独有概念,杨轶清团队深入省内十余个区县开展清廉民企建设的实地调研后发现:要将清廉民企建设,在广度和深度上上台阶上水平,仍然需要面对诸多问题。
调研发现,企业在清廉建设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包括:清廉制度建设不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员工清廉意识薄弱,缺乏专业人才和对清廉建设的科学认识,以及基于民营企业自身因家族或地缘关系而建立、管理层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等原因。还有一些困难因素来自企业外部,如执法成本高(立案/取证困难),违法代价低(民企人员适用条款、量刑等方面与在国企中的同类案例差异大)以及整体市场环境压力(包括来自竞争对手和供应链等的压力)。
当前我省清廉民企建设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各地方头部企业普遍建立了对“清廉民企”的基本认知,初步形成了“清廉体系”。为更好地推动清廉成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廉动力”,报告指出,需在政商两侧同时构建两个生态系统,双向同步发力,合力打造清廉民企建设的“浙江样板”。政府侧的重点是“当好清廉民企建设的引导者、推动者、监督者和评价者”,包括:打破部门壁垒,为清廉民企建设提供“组合拳”;明确“清廉民企”的有关概念和标准,建立明确的清廉民企评价体系,增强其结果的应用范围;探索建立民企人员诚信“黑名单”等。企业侧的重点是“当好清廉民企建设的主体实施者、维护者”,包括:以党组织为核心建立起适合民企的清廉管理机构;企业最高管理者提高认识、发挥第一责任人作用,成立由高层领衔的“清廉建设领导小组”;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加强清廉文化的载体建设,促进清廉文化氛围的形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