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下午,由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浙江工商大学浙商研究院(中国华商研究院)承办的浙江省伦理学会理事会换届大会暨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在浙商研究院会议室如期举行。线上线下共78名省伦理学会理事参加此次会议,共同探讨伦理学会工作相关事宜,为推动伦理学科发展及学会建设注入新动力。


会议开幕式由杭州师范大学校纪委书记、浙江省伦理学会第三届理事会副会长李泽泉教授主持。在庄严的奏唱国歌仪式后,浙江省社科联社科团体处处长黄获发表致辞,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他肯定了第三届理事会卓有成效的工作,并对学会未来发展提出四点希望,一要高度重视党组织的引领性工作,二要持之以恒做好组织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三要牢牢把握学术研讨的关键性工作,四要做好社会服务的宗旨性工作。
理事大会环节,由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院长、教授,浙江省伦理学会第三届理事会副会长张彦以及浙江工商大学浙商研究院助理研究员林政男(线上)共同主持,会议内容丰富且紧凑。
会议首先听取学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浙江省伦理学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浙江工商大学浙商研究院(中国华商研究院)院长陈寿灿教授在工作报告中全面回顾了过去一段时间学会在学术研究、交流合作、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成果与经验:坚持党建引领,坚持守正创新;赓续伦理学脉,传承优秀道德传统;扎根地域样本,焕新浙学的伦理思想;应对前沿问题,建构应用伦理知识体系。 报告中特别感谢浙江省社科联对浙江省伦理学会的正确领导,感谢学会的老领导、老专家、老同志多年对学会的贡献,感谢全省伦理学者对学会的关注和支持。相信浙江伦理学人未来大有可为,相信浙江省伦理学会未来大有可为!
接着,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第三届理事会财务报告,确保学会财务工作的透明与规范。



紧接着,会议对浙江省伦理学会章程修改说明和会费收取说明进行了宣读、审议与表决,这一系列举措将有助于完善学会制度建设,保障学会的健康有序发展。随后,宣读了浙江省伦理学会第四届常务理事和学会主要负责人选举办法,以及第四届常务理事建议人名单、理事会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并依次进行了审议与表决,整个过程严谨有序,充分体现了学会工作的民主性与规范性。


根据会议表决结果,陈寿灿当选浙江省伦理学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冯昊青(浙江师范大学)、何建华(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李泽泉(杭州师范大学)、刘婵娟(温州医科大学)、彭传华(宁波大学)、于希勇(浙江工商大学)、张彦(浙江大学)、钭利珍(浙江科技大学)当选浙江省伦理学会第四届理事会副会长,于希勇当选浙江省伦理学会第四届理事会秘书长。
学会功能型党支部书记于希勇在会上传达了2024年省社科联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强调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推进清廉组织建设,用心用力规范党建工作,规范举办活动,实现党建与社团业务融合发展。
浙江省伦理学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陈寿灿向会议报告学会2025年工作计划。他提出,未来学会将以坚持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服务国家、浙江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坚持传承与创新中华传统伦理文化,坚持促进社会和谐和精神富有为指导,发挥平台组织优势,优化学会治理,发挥学术交流优势,扩大国际国内影响,发挥浙江地域优势,推进伦理学研究的高原高峰建设,发挥青年学者优势,深化伦理学理论与实践研究,着力建设一个高品质、强应用、重特色的省域伦理学学会,为高水平建设社科强省贡献伦理力量。
此次浙江省伦理学会会议的成功召开,不仅总结了过去的工作经验,更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凝聚共识,坚定信心,为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相信在浙江省社科联的领导和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下,浙江省伦理学会将在伦理学科建设与道德实践中发挥更大的引领作用,为社会发展贡献更多智慧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