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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寿灿出席第二十届长三角法学论坛并作主旨发言

作者:    202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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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2日,由上海市法学会、江苏省法学会、浙江省法学会、安徽省法学会主办,浙江省法学会承办的第二十届长三角法学论坛在浙江诸暨召开。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苏军,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王成国出席论坛并讲话。

本次论坛邀请国内150余名专家学者和法律实务人员,围绕“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题,深入聚焦新时代“枫桥经验”社会治理的制度规范、文化发展及空间拓展等重大议题,为长远推进长三角区域基层治理、协同发展提供法学理论支撑和法治解决方案。

浙江省首批新型重点专业智库浙江工商大学浙商研究院(中国华商研究院)院长、首席专家陈寿灿教授出席本次论坛,并作题为“新时代‘枫桥经验’法律文化研究”的主旨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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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寿灿教授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引导,以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要旨,强调新时代“枫桥经验”具有浓厚的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基因,其内核与应用皆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贯通。因此,在新时代背景下研究“枫桥经验”法律文化极具政治与社会意义。而基于法律文化的实践性、连续性、互容性等特征,陈寿灿教授为分析、理解新时代“枫桥经验”法律文化之内涵提出以下思路:


其一,深入发掘“枫桥经验”的地域性法律文化特色。随宋室南迁,浙江文化成为以儒学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中心区域,以阳明心学、浙东学派为代表的浙江学术思想具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基因,又带有鲜明地域特质。浙江文化兼容并包、博采众长,在“实事疾妄”中追求事功务实,于知行合一中讲求经世致用,逐渐转化为浙江人民创新、实干的人文气质,继而发展为求真务实、诚信和谐、开放图强的“浙江精神”。此外,枫桥作为“枫桥经验”之发生地,自古即深受古越文化濡染,在耕读文化、理学文化中孕育出枫桥人秉持公意、说理争讼的独特品格。简言之,“枫桥经验”深耕于浙学传统及浙地人民生活实践,以此发展为崇尚以人为本的民本思维、崇尚价值理性的事功理念以及崇尚整体和谐的人文精神等法律文化特质。


其二,深刻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法律文化的政治内涵。新时代“枫桥经验”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法治样本”和重要内容。新时代“枫桥经验”法律文化应当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紧扣融入当代社会治理这一政治主线,充分利用其法律文化价值,彰显与时俱进的地方性治理智慧,以此不断推动传统文化的去糟取精与创新发展,进而形成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政治文化。


其三,充分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法律文化的治理优势。新时代“枫桥经验”法律文化围绕治理理论、治理价值与治理实用三个层面发挥其软法治理优势。具体而言,新时代“枫桥经验”法律文化在治理理念中要求正确处理“天理”“国法”“人情”三者之于司法调解与司法裁判之间关系,深化“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多元治理价值,落实“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模式和需要。由此,“枫桥经验”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得以充分结合,有效发挥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之于和谐社会治理中引领与规范价值。


其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法律文化的现实价值与世界意义。新时代“枫桥经验”法律文化根植于中国传统社会土壤,深刻体现以人为本、实事求是、和合共生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神,充分适配中国式现代化的社会治理基本需要,之于充满变局与挑战的全球治理亦具有借鉴意义。新时代“枫桥经验”法律文化为社会多元主体之间的对话、协商与合作提供智慧参引,为填补法律囿于差序格局、价值鸿沟等所可能造成的治理真空提供有益经验,是中国乃至世界宝贵的精神财富与文化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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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本届论坛共征集论文978篇。经论坛组委会初评,并报中国法学会终评,最终获评论文40篇。其中,由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浙江工商大学浙商研究院(中国华商研究院)院长陈寿灿教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涂言豪所撰写的《新时代“枫桥经验”法律文化研究报告》被评为获奖论文并受表彰。未来,浙商研究院也将持续围绕“枫桥经验”等优秀文化精神开展调研和研究,为浙江社会治理及浙商群体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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