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27日,中国社会史学会慈善史专业委员会第四届年会暨“慈善文化与慈善事业发展机制”国际学术研讨会在河南开封举行,我院特聘教授、慈善史专业委员会副会长陶水木应邀出席并作《施善与营利的两难:近代上海慈善团体的房地产经营》的主题报告。
本次研讨会由中国社会史学会慈善史专业委员会、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等单位联合主办,来自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大学、南开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山西大学、河南大学、上海大学、苏州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及日本东洋大学、日本女子大学、韩国信韩大学等国内外大学、科研机构的80余位专家学者与会。
陶水木教授在主题报告中指出:近代上海拥有较多房地产的慈善团体常常遇到施善与营利的两难:一方面,慈善团体为增加收益补充慈善经费,以维持和拓展慈善事业,力图按照市场规律自主经营房地产,主要是开发房产,出租营利;另一方面又常遇到开发资金短缺难题,而慈善团体的性质,又限制了它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社会筹资方式解决资金问题,而且因“事关处分公产”,开发经营又常受到上海市社会局等主管部门繁琐而严厉的监管。同时,房地产承租者总认为,慈善团体如同纯商业经营者,有违慈善团体施善的宗旨,要求减租降费,这不但影响慈善团体房地产经营的效益,而且时常导致各种租赁纠纷。一些公权机关如社会局、教育局、工务局等向慈善团体承租房地产时,也总是要求“公产公用”、“以公济公”,价格从廉,慈善团体不但难以获取正常的收益,甚至还导致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