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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寿灿应邀出席“第二届企业儒学学术研讨会”并作专题报告

作者:徐丛丛    2024-07-22

2024年7月20日,浙江省政府咨询委员会委员、浙商研究院(中国华商研究院)院长、首席专家陈寿灿教授应邀赴大连出席由东北财经大学主办的“第二届企业儒学学术研讨会”。会上,来自国内外的专家学者、企业家代表共聚一堂,围绕“企业儒学的发展与中国式管理创新”主题,深入探索企业儒学之于新时代的理论范畴、应用逻辑及市场实践。          




会上,陈寿灿教授受邀作题为“新型政商关系:中国式管理创新的重要维度”的学术报告。陈寿灿教授首先以多元、多维的政商关系为切入,基于“主体”多元、“关系”多维两个方面界定政商关系的基本范畴。其中,“主体”多元泛指“政”“商”主体在微观、中观以及宏观维度的关系结构,内在呈现为官员与商人、政府与企业、权力与资本等多主体、多层次的交互关系;“关系”多维则涵盖政商主体在法治维度、政府维度、数字维度等多领域、多形态的权责界定、功能定位及发展目标,而不同维度的政商关系共同指向交往活动的规范运行与价值评价,进而在宏观上表现为文化传统与新商业文明时代相适应的精神生活状态,中观上表现为政府公信力、企业诚信等领域建设,微观上表现为规范公职人员职业道德、弘扬企业家精神以及关注企业员工心理等行为导向。在此基础上,新型政商关系的构建,即是基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探索数字文明时代政府积极有为的、面向未来的新型制度化政商良性互动关系。    

                    

面对中国式管理创新这一探讨主题,陈寿灿教授表示,作为中国式管理创新的现实场域,新型政商关系既是管理理论问题,也是管理实践问题,更是管理理论与实践创新的现实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如何正确处理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治与经济的关系,成为现代国家治理普遍面临的重大问题。具体而言,政商关系是衡量营商环境状况的决定性因素,是政府、企业、市场之间的联系中介与统一基础。作为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政商关系着重于讨论营商环境中各类主体的交往行为与方式,而营商环境更侧重于政商关系的现实运行与整体提升。在此基础上,营商环境是政商关系运行的实然状态,而“亲”“清”政商关系则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实践进路。    

由此,“亲”“清”政商关系的建构,为中国式企业管理创新提供了极为重要的理论范式和实践参引。对此,陈寿灿教授在会上介绍了浙江工商大学浙商研究院连续六年发布的浙江省域政商“亲清指数”,并分别就“亲近指数”“清白指数”等评价指标做详细阐述。而历年“亲清指数”评价结果充分表明,浙江省政商关系的建构实践之于全国省域政商关系建构具有典型性和超前性,是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助推高质量发展的典型窗口。

对此,陈寿灿教授强调,中国式管理创新是综合创新,具体涉及政府端、企业端、市场端及相互联系的诸种运行场域,涵摄“有机哲学+有为政府+有效市场”的融合创新。持续建构“亲”“清”统一的政商关系,将为落实各类市场主体的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秩序与发展环境。各类主体应当坚定法治是第一营商环境的规范理念,充分发挥政治、法治、德治、自治及智治的协同与融合。为此,政府端亟需实现从便捷服务到增值服务升级的数字治理范式转型,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和满意度为导向,构建以标准化为基础的政务服务制度等,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企业端则应当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管理理论的交流与融合中,在儒学治理思想与企业管理实践的互鉴与互证中塑造自身价值观念和发展理念。明体达用、体用贯通,中西合璧、综合创新乃是中国式管理创新的必由路径。    

浙商研究院(中国华商研究院)亲清政商关系研究团队成员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涂言豪、浙江财经大学伦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徐智豪共同出席会议,涂言豪撰写的《数字政商关系的伦理审视:风险、结构及规范》被评为优秀论文青年奖并做论坛主题报告。


据悉,本届研讨会共征集论文38篇,经论坛组委会初评最终获评论文24篇。浙商研究院院长陈寿灿教授、企业管理出版社/《企业管理》杂志社社长孙庆生先生、全国企业儒学团体联席会议秘书长黎红雷教授分别为获奖者颁发奖状。    


近年来,陈寿灿教授所率领的浙商研究院相关团队致力于优化与创新政商关系理论,积极推广“亲”“清”政商关系理念应用到政府服务、企业管理及社会治理等领域。守正创新、继往开来,新型政商关系的培育与建构,将为中国式管理创新,倡导企业儒学,推动企业管理创造性运用儒学治理思想提供重要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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