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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研究院召开“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会”

作者:    202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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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下午,浙商研究院召开“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会”专题会议。院长陈寿灿领学了习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并同与会者一起认真领会二十大报告精神,交流分享学习心得和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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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寿灿(浙江省政府咨询委员、浙商研究院院长)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是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必由路径。只有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从世界观方法论的高度阐明作为本体论、认识论与价值论相统一的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才能正确回答时代和实践提出的重大问题;也只有从精神成长的规律与中华传统文化的演进逻辑才能实现中华优秀道德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浙江正奋力推进“两个先行”,在此过程中坚持在共同富裕中实现精神富有,在现代化先行中实现文化先行,充分体现了丰富人民精神世界的价值指向;同时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红船精神、浙江精神、新时代浙商精神,“浙江有礼”“最美浙江人”等省域文明实践持续开展,充分彰显了弘扬传统美德、发挥人文优势、激发精神力量的美丽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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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波(浙商研究院执行副院长、浙江工商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高质量发展需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需要加快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坚持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贡献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成为新时代浙商企业发展的时代要求,成为企业可持续成长的重大机遇,成为企业转型升级的现实路径。作为智库研究人员,我们需要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探究浙商高质量所面临的问题、凝练浙商高质量发展的成功经验、形成浙商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以高质量的智库研究助推浙商的高质量发展,实质性贡献浙江实体经济发展和省域现代化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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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轶清(浙商研究院执行副院长、浙商博物馆馆长)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我们要完善分配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和财富积累机制。民营企业是初次分配和第三次分配的主体和主渠道之一,民营企业对于实现社会共同富裕至关重要。如果处理得好,实现共同富裕的努力也是企业竞争力提升的过程,这是一个既有利于社会,也有益于企业自身的双赢举措。其中关键是员工薪酬和管理层股权分配,结构和比重合理的股权分配,有助于实现高水平共同富裕和骨干员工归属感创造力的持久激发。有竞争力的员工薪酬也是企业竞争力提升的重要基础。目前不少浙江企业实践已经提供了很有说服力的证据,而且未来还有很大的改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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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浩兴(浙商研究院副院长、浙江工商大学中非经贸研究院院长)

学习二十大报告后,作为一名高校教师,深受鼓舞,倍感自豪。特别是总书记报告中提出的关于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三个第一”的论述,不仅为我国科技创新、产业兴旺、教育发展指明了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和要求,也为我们每一位教育和科技工作者提出了为国家育优才、为社会出真智的基本要求,面临“百年未遇之大变局”的特殊时代,每一个教育工作者,特别是党员教师要勇担时代使命,良知善行,知行合一,成为这个伟大时代不平凡的一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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