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国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要建立新型政商关系,概括起来说就是“亲”“清”两个字,即领导干部与企业的关系既要亲近又要清白。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为发掘亲清政商关系创新发展案例,总结提炼典型经验做法,研究探索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可推广借鉴的亲清政商关系发展模式,由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浙江工商大学指导,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浙江工商大学浙商研究院和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潮新闻联合发起“亲清政商关系创新案例(2023)”征集活动。
全国范围内从事政商关系相关工作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推动或参与的社会治理创新项目均可申报。
一、活动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浙江工商大学
主办单位: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浙江工商大学浙商研究院、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潮新闻
二、案例征集范围
1.选题范围。全国各地各单位在创新亲清政商关系过程中探索形成的具有创新性且已见到实效的案例。
2.征集对象。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
三、案例征集要求
所有报送参选案例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真实性
案例应确保真实、合法,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不涉及任何法律纠纷。
(二)可操作性
案例应该能够被其他城市、机构单位借鉴和推广,不应该是某个特定城市、机构单位独有的经验。
(三)创新性
聚焦亲清政商关系创新,在实践领域有新内容、新途径、新方法,具有创造性价值。
(四)实效性
聚焦亲清政商关系创新,在实际工作中解决具体问题并取得成效,获得广泛认同。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案例的有效性和成果等。
(五)典型性
具有省域代表性、借鉴意义和应用推广价值。
四、案例编写体例
亲清政商关系创新案例应包括以下要素(案例内容不少于3000字):
1.中心特色、创新做法与实践;
2.所取得的成果、经济与社会效益、社会反响;
3.存在的问题、困难及解决思路;
4.经验与启示。
5.社会影响力。
五、案例报送要求
1.报送材料:
(1)亲清政商关系创新案例(2023)申报表.pdf ,点击蓝色字即可下载。
(2)完整案例报告(东阳案例:“亲清统一”的县域实践.pdf临海案例:三二一实践.pdf,点击蓝色字即可下载)。
(3)与案例相关的图片、视频等佐证材料,以附件方式提交。其中,图片不少于5张(含详细图片说明),格式为JPG,分辨率尽量不低于300dpi。
2.报送方式:
(1)电子版材料(邮件名:单位名称+案例名称)请打包发送至邮箱:zsyjy1@163.com。
(2)纸质版材料请盖章邮寄至: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49号,浙江工商大学浙商研究院。收件人:余老师,电话:0571-88905711。
六、活动进度安排
1.案例征集:即日起至4月28日。通过活动信息官方发布平台,发布“亲清政商关系创新案例(2023)”征集公告、参与申报情况。
2.专家复审:5月1日至5月9日。组织党政机关、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官方媒体、社会组织等方面的专家,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
3. 发布会筹备会:5月10日。邀请活动组织单位及案例入选单位相关具体负责人参与发布筹备会,确保发布会整体目标明确、任务分配合理、资源协调充分及风险控制预案。
4.结果公示:5月11日至5月17日。在专家复审基础上,确定“亲清政商关系创新案例(2023)”入围名单,通过活动信息官方发布平台公示。若有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者,撤销其入围资格并对外公告。
5.结果发布:5月18日至5月19日。通过活动信息官方发布平台,发布“亲清政商关系创新案例(2023)”名单,并举办“新型政商关系亲清指数发布会”。
七、成果宣传推广
1.本次征集的案例将优先编入《亲清政商关系创新案例(2023)》。
2.本次征集的案例将优先推荐入选《新型政商关系亲清指数》年度报告。
3.参与单位优先受邀参加 “新型政商关系亲清指数发布会”。
4.组织专家学者深入研究征集的案例,形成咨政报告、学术论文等形式呈送有关部门。
5.通过潮新闻客户端《浙江省新型政商关系“亲清指数”研究》专题进行宣传推介。
八、其他有关事宜
1.坚持公益原则,不向申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2.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活动组织单位所有。
3.活动信息官方发布平台。
(1)浙江工商大学浙商研究院:http://zsyjy.zjgsu.edu.cn/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潮新闻:
https://tidenews.com.cn/subject.html?id=2475784
(2)浙江工商大学浙商研究院浙微信公众号:浙商·大智库
4.联系方式:
浙江工商大学浙商研究院:0571-88905711
浙报集团潮新闻智库事业部:0571-85312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