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浙商研究院2020年下半年专项课题招标通知

作者:    2020-10-20

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

根据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浙商研究院的发展规划,现开展2020年下半年浙商研究院专项课题招标工作。

一、招标课题方向

双循环发展格局下浙商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研究

二、招标对象和投标办法

招标对象:此次课题招标面向全省高校和非高校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开展招标。

1.本招标课题只确定选题方向,投标者可选择一定的角度切入,题目可适当调整。

2.投标以课题组方式进行,每个课题组一般不少于3人。《课题申请表》(一式两份)及《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两份)应加盖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公章;于2020年10月26日前寄出,逾期恕不受理。信封右上角注明“投标”字样。如果项目研究确实有特殊性,可以适当延期。

3.申报所需的《课题申请表》及《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可登录浙商研究院网站(http://zsyjy.zjgsu.edu.cn/)“资源下载”栏目下载。电子稿请发至ZSYJY1@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2020年下半年专项课题投标”)。

招标程序:

根据公平竞争、择优立项原则,课题评审采用两轮评审制,由浙商研究院对投标书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的投标书再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后,课题负责人与浙商研究院签订《立项协议书》,明确相关的权利和义务。项目结题时间为2021年10年31日(如果项目研究确实有特殊性,可以适当延期)。

三、成果要求

1.政治眼光和全局视野,注重对策性研究,提出的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论文或研究报告字数2万字左右,采用《中国学术期刊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的注释方式。成果需要符合浙商研究院的标注要求:“浙江省重点专业智库浙商研究院”。

四、结项评审

通过结项评审后,颁发结项证书。结项评审不合格者,或补充研究或撤项处理。

五、课题成果

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及相关数据由浙商研究院与作者共享;符合浙商研究院年度出版计划的成果将结集出版。

六、研究经费及使用规定

资助经费由浙商研究院负责,资助标准、拨付方式依据研究院的课题管理制度执行。资助标准为:重点课题每项课题2万元, 一般课题每项课题1万元。获得立项,划拨60%的经费;成果经浙商研究院评议通过,划拨剩余40%的经费。“成果要报”获浙江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的,自动结题。

七、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与浙商研究院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常丹丹

联系电话:0571-88905711   13252088807

电子邮箱:ZSYJY1@163.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教工路149号

邮编:310012

浙商研究院

2020年10月20日

最新推荐

会议通知丨第四届中国商业伦理大会

第四届中国商业伦理大会2024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全会提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要求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高质量的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有高水平的商业伦理研究、商业伦理模式、商业伦理实践。中国伦理学界的同仁更要有时代的担当意识,勇于面对和回答各种具有挑战性的商业伦理理论和实践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价值立场,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构建中国商业伦理的价值坐标和规范体系,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做出应有的贡献。为此,山西大学当代伦理研究院、浙江工商大学浙商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道德与文明》杂志社、《伦理学研究》杂志社等联合举办第四届“中国商业伦理大会”,兹定于2024年10月25日-27日于山西省太原市召开

详情

亲清政商关系创新案例(2023)征集公告

2016年全国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要建立新型政商关系,概括起来说就是“亲”“清”两个字,即领

详情

第三届中国商业伦理大会论文入选名单

第三届中国商业伦理大会将于2023年11月11日在杭州举行。本次大会将根据投稿论文评选出一等奖和二等

详情

上一篇:下一篇:
返回列表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