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浙江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商研究中心2017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
经基地初审并推荐,校外专家评审及基地会审,以下课题为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商研究中心2017年度立项课题。
(按照姓名笔画排序)
序号 | 课题名称 | 负责人 | 所在单位 | 预期 成果形式 | 资助金额(万元) |
1 | 浙江互联网平台型创业企业敏捷性发展研究 | 孙元 | 浙江工商大学 | 论文 | 1 |
2 | 面向战略新兴企业二元创新能力提升的政策工具评估和扩展研究:浙江实证 | 岑杰 | 浙江工商大学 | 论文 | 1 |
3 | 浙商跨国并购整合困境和突破路径研究——基于战略双元视角 | 陈盈 | 浙江工商大学 | 论文 研究报告 | 1 |
4 | 基于土地利用的浙江省特色小镇空间分布规律研究 | 苑韶峰 | 浙江工商大学 | 论文 | 1 |
5 | 浙江单一产业小镇转型模式比较研究:以湖州织里、宁波周巷和绍兴大唐为例 | 胡晓辉 | 浙商研究中心 | 论文 | 1 |
6 | 转型升级背景下浙江企业的跨国购并研究:整合能力的视角 | 程兆谦 | 浙江工商大学 | 论文 | 1 |
7 | “互联网+”背景下政府创新支持对浙江制造企业开放式创新模式及绩效的影响 | 蒋樟生 | 浙江工商大学 | 论文 | 1 |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课题管理
立项课题的管理必须遵守基地的课题管理制度。基地应与立项课题的负责人签订《课题立项协议书》,明确有关要求,包括课题经费资助标准和拨付方式。
2、课题变更
课题执行过程中,如有课题名称、成果形式改变,研究内容重大调整,负责人或管理单位变更,完成时间延期和其他重要事项变更的,须由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经基地及其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
3、课题结题要求
结题成果应以申报书承诺的预期成果形式及成果去向为准。其中立项为重点课题的,要求:成果至少为一本专著或两篇论文。
申报时最终成果形式选择为多项的,需同时达到相应成果形式的结题要求。
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向有关部门报送时,须标注“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商研究中心课题成果(编号×××)”字样。”
4、课题结题程序
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请及时与基地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