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浙商研究中心2014年度重大招标课题申报通知

作者:本站    2014-03-14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商研究中心2014年度重大招标课题申报通知   

浙江省浙商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2006年经浙江省社科联批准设立的浙江省首批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之一,依托于浙江工商大学,对社会开放。中心的学科特色是,把哲学社会科学作为一个整体来把握和运用于浙商研究,开展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人文学、社会学、心理学、法学、哲学等多学科和跨学科研究,在综合性平台上进行综合创新。中心确立了“东方管理思想和浙商文化”、“企业家和企业发展”、“浙江民营经济与浙商竞争优势”三个主攻方向。经过多年努力,中心发表了大量有前沿性和实用性的论文与研究报告,出版了大批有影响的学术专著。为了在新形势下有力推进浙商的理论研究,更好地服务于浙商创业创新工作,并且促进与国内同行的交流,鼓励协同创新和开展研究合作,面向省内外公开招标重大课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立项数量、资助金额、研究周期

1.立项数量:4—5项。

2.资助金额:每个项目的资助额度为10万元人民币。采用两次拨款的方式支付,立项时拨款40%,其余经费待结项鉴定后拨付。

3.研究周期:项目研究周期为1—2年,最长不超过2年。

二、投标条件

1.项目负责人条件:

(1)    政治素质好、学术水平高、研究能力强、前期成果比较丰富;

(2)    原则上应为全国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在编在岗教师(研究人员);

(3)    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

三、选题要求和指南

1.选题要求:

(1)申请人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和动态,除必要的综述外,应着重对选题相关研究现状作出分析评价,阐明选题的价值和意义;

(2)申请人要树立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范式等方面,体现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

(3) 研究设计应该凸显浙商的主体性,尽可能符合本土化研究设计规范,力戒“浙商研究”副标题化,提倡、鼓励多案例研究方法。

2.选题指南:申请者应在以下选题范围内设计课题。选题范围如下:

(1)    第二代浙商的家族创业理念与创业模式

(2)    第二代浙商的自主创业理念与创业模式

(3)    第二代浙商的价值观与社会责任行为

(4)    第二代浙商的国际化模式及机制

(5)    金融体制改革与浙商发展

(6)    浙商回归进展及难点研究

(7)    浙江省外浙商的转型升级研究

(8)    浙商、苏商、粤商的比较研究

四、课题申报、评审办法与结题要求

1.课题申报:招标项目直接接受个人申报,申请者请登录浙商研究中心网站下载相关材料,《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

2.课题评审:中心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再通知中标者递交正式纸质《申请书》,办理相关手续。

3.公示与立项:在中心网站公示一周,对无异议者下达立项通知书,并与项目负责人签订立项协议。  

4.课题结题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发表一级学术论文2篇或权威论文1篇(一级、权威以浙江大学国内一、二级学术期刊名录[2012版]为标准);

(2)出版学术专著1部(专著封面等设计风格应遵从统一要求),字数在25万以上;

(3)政策建议、专题报告或总研究报告取得省部级及以上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或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证明。

(4)课题研究成果达到前述要求,中心不再进行课题鉴定。不能按期结题的,原则上按撤项处理。

五、成果标注 

课题研究成果类型及成果标注要求:成果类型包括论文、专著、政策建议、专题报告和总研究报告等形式。所有项目研究成果的第一标注项目须为“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商研究中心重大招标课题“XXXX(课题名称),批准号为:XXXX”.

 六、申报时间与材料要求
  自课题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4月18日前,申请人将申报书和活页的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fanglujuan@163.com,纸质版(其中申报书2份,活页5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寄送或交至浙商研究中心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露娟 

联系电话:1358810904 0571—28008030

E-mail:fanglujuan@163.com

邮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浙江工商大学管理楼402室

邮编:310018

附件:浙江省浙商研究中心重大招标课题申报表及活页(2014).doc

最新推荐

第四届中国商业伦理大会论文入选名单

第四届中国商业伦理大会将于10月26-27日在山西太原举行。本次大会将根据投稿论文评选出一、二、三奖若干名。经专家匿名评审,大会择优确定入选论文20篇,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详情

中国式现代化的伦理研究与浙江实践浙江省伦理学会2024年会暨换届大会(第一轮会议通知)

各会员单位、会员、学会分支机构、专家学者:浙江省伦理学会第三届理事会任期已满,根据《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业务主管社会组织管理办法》《浙江省伦理学会章程》有关规定,经常务理事会研究,定于2024年11月下旬召开浙江省伦理学会2024年会暨换届大会。本次会议主题为“中国式现代化的伦理研究与浙江实践”。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为人类实现现代化提供了新的选择”。2024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一切从实际出发,着眼解决新时代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浙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先行者,基于构建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的要求,需要学者们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背景下深化对伦理学科本质的理解,应对伦理学在现代化过程中面临的挑战,探索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创新性转化。在此背景下,诚邀国内外伦理学及相关学科专家学者,围绕“中国式现代化的伦理研究与浙江实践”这一主题,立足浙江丰厚的实践基础以及先行实践的经验,推进伦理学理论创新和实

详情

会议通知丨第四届中国商业伦理大会

第四届中国商业伦理大会2024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全会提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要求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高质量的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有高水平的商业伦理研究、商业伦理模式、商业伦理实践。中国伦理学界的同仁更要有时代的担当意识,勇于面对和回答各种具有挑战性的商业伦理理论和实践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价值立场,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构建中国商业伦理的价值坐标和规范体系,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做出应有的贡献。为此,山西大学当代伦理研究院、浙江工商大学浙商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道德与文明》杂志社、《伦理学研究》杂志社等联合举办第四届“中国商业伦理大会”,兹定于2024年10月25日-27日于山西省太原市召开

详情

上一篇:下一篇:
返回列表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