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商研究中心)课题(省级)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教师:
根据省社科联关于做好2011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浙商研究中心的研究规划和浙商成长的现实情况,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要求
1、根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商研究中心2011年课题指南》(见附件1),2011年度基地课题(省级)申报分三类:一是由基地自身研究人员承担的课题;二是根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实施办法》,通过公开招标,由基地以外研究人员承担的招标课题。三是通过基地评审立项的基地自设课题。前两类课题都可根据研究需要设立重点课题及一般课题。申报重点课题尽量与主题相吻合,申报一般课题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选择某一问题,或从某一方面切入,自行设计课题进行研究。第三类课题由申报者事先告知中心是否愿意被立项.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造诣,并成为课题研究的实际组织者和研究者。
3、课题组成员应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主要研究人员要有与课题相关的专业知识或实践经验、前期研究成果和充足的时间保证。
4、课题组要具备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
5、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本年度基地课题。
二、课题评审
2011年度基地课题(省级)采用两轮评审制。第一轮初审由浙商研究中心组织评审推荐15项课题,初审入选课题15项中,其中由浙商研究中心,浙江工商大学以外的专家学者申报不少于5项。省社科联根据第一轮评审的结果组织第二轮评审,最后由省社科联发文公布。
三、经费资助
本次获得省级立项的课题,重点课题由中心给予3万元的资助经费,一般课题由中心给予1.5万元的资助经费,基地自设课题每项为5千元。各类课题经评审通过立项,并与研究中心签订《课题立项协议书》后生效。课题获批后先拨付60%的经费,结题后拨付剩余40%的经费。
四、成果要求
1、研究成果要求:重点项目公开出版一本专著或公开发表一篇一级及以上期刊的论文,或经厅级以上领导签署采纳意见的研究报告;一般项目公开发表核心CSSCI期刊的论文一篇(含)以上或以研究报告的形式经浙商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认可通过。
2、由中心推荐被列为省社科规划办的项目,其研究成果发表除符合中心项目发表要求外,还需符合省社科规划办项目的结题要求。
3、课题结题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前。现实问题研究中的对策研究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时间从当年立项文件公布之日起。
4、研究时间从立项文件公布之日算起。应用对策类研究不接受延期申请,到期未完成者,一律撤题。
五、成果标注
1、著作标注要求:
封面标注: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浙江省浙商研究中心××资助项目
封面标注格式需经中心办公室认可
2、中文论文标注要求:
作者单位:
浙江省浙商研究中心
题注:
本研究受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江省浙商研究中心”××项目资助
六、申报时间与材料要求
自课题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至将申报书和活页的电子版(申报书、论证活页可从浙江社科网下载)于2011年8月15日前发送到电子邮箱fanglujuan@163.com,逾期不再受理。纸质版在于 2011年9月1日-7日将申报书和活页各11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寄至或送交至浙商研究中心办公室:浙江工商大学教工路校区1号行政楼405室(教工路149号)。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露娟
联系电话:0571--88905711 手机: 13588109204
E-mail:fanglujuan@163.com
中心地址:浙江工商大学教工路校区1号行政楼405室(教工路149号)
浙江省浙商研究中心
201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