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浙商研究院年度自设课题招标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浙江工商大学浙商研究院的发展规划,现开展2022年度课题招标工作。招标选题方向及投标办法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1. 浙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研究
2. 浙江清廉民企研究
3. 浙商文化与新时代浙商精神
4. 亲清政商关系研究
5. 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浙商高质量发展研究
6. 浙商国际化发展战略研究
7. 浙商科技自立自强与品牌战略研究
8. 双碳背景下浙商高质量发展研究
9. 商业伦理与浙商企业社会责任研究
10.浙商企业数字化转型与高质量发展研究
二、招标对象和投标办法
(一)招标对象
此次课题招标面向全国高校和非高校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
(二)投标办法
1.本招标课题只确定选题方向,投标者可选择一定的角度切入,题目可适当调整。
2.投标以课题组方式进行,每个课题组一般不少于3人。《课题申请表》(一式两份)及《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两份)应加盖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公章,请于2022年3月30日前寄达,逾期恕不受理(信封右上角请注明“课题投标”字样)。电子稿请发至ZSYJY1@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2022年度课题投标”)。
三、立项程序
根据公平竞争、择优立项原则,课题评审采用两轮评审制,由浙商研究院对标书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的标书再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拟立项名单将在浙商研究院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成果要求
1、课题组应按照课题申报表中的总体设计和成果形式,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成果(含阶段性成果)必须紧扣课题的主题和研究范围。
2、出版的著作、公开发表的论文,向有关领导、部门呈送的研究报告,送交专家鉴定的相关材料,应带有“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浙江工商大学浙商研究院”的标注;著作务必使用规定的“浙江智库标志组合规范与版面规范”(见附件)。凡正式出版、发表的智库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必须注明本书(或文)系“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浙江工商大学浙商研究院成果”或“受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浙江工商大学浙商研究院XXXX项目(编号:XXXX)资助”;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应使用研究院统一报送格式(详见附件)。
3、鼓励发表高水平、高质量,有创新价值,体现社会服务贡献、产生重要影响力的学术论文和著作。期刊和出版机构目录如下:
(1)国内发表论文的期刊级别分类参照发表时执行的浙江大学最新《学术期刊名录》。
(2)外文期刊要求发表在SSCI、A&HCI等收录期刊且符合浙江大学最新《学术期刊名录》。
4、为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以学术质量、社会影响、实际效果为衡量标准,课题研究除著作、论文外,鼓励课题成果形成决策咨询、学术会议报告、教学成果、技术标准规范、数据库建设、网络传播等多种方式。
5、完成研究任务,并满足一项以下基本条件要求的,可申请专家鉴定结题:
(1)重点课题:课题组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发表一级期刊1篇;或者核心期刊2篇;
(2)一般课题:课题组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1篇;
(3)决策咨询研究成果获省部级(含)以上批示即可结题。
五、结项评审
1、项目结题时间为2023年3月30日,结题时需提交《结项审批书》及相关成果材料。
2、管理部门依据课题结题要求,按结题程序认真做好结题验收审核工作。检查结题材料是否齐全、填报是否正确,审核课题研究是否按计划完成任务,研究成果在成果形式、内容关联度、课题标注、发表出版情况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
3、通过结项评审后,颁发结项证书。结项评审不合格者,或补充研究或撤项处理,对被终止或撤销的课题,停止经费报销并原渠道追回剩余资助经费。
六、研究经费及使用
资助经费由浙商研究院负责,资助标准、拨付方式依据研究院的课题管理制度执行。
资助标准为:重点课题每项课题4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课题2万元。获得立项,划拨60%的经费;成果经浙商研究院评议通过,划拨剩余40%的经费。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8905711,王新雨15858198072;
电子邮箱:ZSYJY1@163.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教工路149号;
邮编:310012
附件二-2022浙商研究院自设课题设计论证(活页).docx
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
浙商研究院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