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商研究中心 学术著作出版资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浙商中心研2015(03)
各有关教师:
为支持浙商研究优秀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促进浙商研究事业的发展,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浙商研究中心学术著作出版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开展2015年学术著作出版资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
浙商研究学术著作出版工作,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党的出版方针、政策,服务浙商研究发展,推进浙商转型升级。出版资金的使用以浙商研究中心发展规划为导向,与浙商研究人才培养计划相结合,实行自由申报、公平竞争、专家评议、择优资助的办法。
二、资助范围
2015年度出版资金资助对象,为在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之前尚未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书稿。 资助范围包括:
1、基础理论性专著,即作者在浙商研究领域内从事多年系统深入的研究,撰写的在理论上有重要意义的学术著作;
2、应用实践性专著,即作者对浙商实践问题作系统研究,能给浙商实践带来较大社会或经济效益的著作。
三、资助类型
1、全额资助。根据著作学术水平择优选择,列入“浙商研究中心精品系列丛书”。单项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4万元。
2、部分资助。部分资助的书稿由作者自行联系出版社出版,浙商研究中心根据出版合同复印件,给予部分资助。
书稿必须在2016年6月前正式出版,须在扉页标注“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商研究中心资助出版”,出版后送交浙商研究中心10册样书。
四、申报条件
1、申报者必须是著作权所有者。受委托的申报者须持有著作权所有者的委托书或法律证据;著作权属多人时,由主要撰写人提出申报,并须有全体人员的签名。著作权必须不存在任何争议。
2、申报者已完成全部书稿(字数原则上不少于20万字),且尚未正式出版。
五、申报材料
1、申报者填写的《浙江工商大学浙商研究中心学术著作出版资金资助项目申报表》一式3份(参见附件1),A3双面打印,中缝上、下装订。
2、完整匿名书稿3部,包括前言、目录(至少到节)、正文、主要参考文献。
3、能反映书稿水平的佐证材料(包括奖励情况、鉴定证书、学术评价等)3套。
六、注意事项
1、书稿等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2、申报者在评审结果公布前,切勿自行出版所申报的书稿,否则将视作放弃申报。
3、申报受理时间:
4、联系人及电话:周益(28008009,短号:673405)
附件1:申请表.doc
附件2:学术著作出版资金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