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研究院与浙江民泰金融研究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陈寿灿教授为“民泰名家讲坛”开讲
11月7日下午,浙商研究院(中国华商研究院)与浙江民泰金融研究院在浙江民泰银行总部举行签约仪式。浙商研究院执行院长吴波和浙江民泰金融研究院理事长周绍志代表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浙商研究院院长陈寿灿、浙江民泰银行行长杨小波见证签约。
浙江民泰金融研究院由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发起的,在浙江省社会科学联合会直接领导下的民非社团组织,具有小微金融具体实践和监管政策及时传导的研究资源优势。浙江民泰商业银行是浙江省首家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城市商业银行,同时还参与台州银行业保险业小微金改实验室项目。
根据合作协议,浙商研究院和浙江民泰金融研究院将就课题研究、实践交流、人才培养、成果分享、共办相关学术论坛、专题讲座等开展全面合作,共同探索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模式,打造金融研究新成果。
签约仪式后,智库首席专家陈寿灿教授应邀为第一期“民泰名家讲坛”作《新时代浙商文化和“四千精神”传承》的专题讲座。他带领大家共同认知民营经济在浙江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从精神文化的角度探讨浙江民营经济发展的奥妙所在,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商文化是浙商之魂”的重要论述,详解浙江民营经济成长的文化基因,阐释了“四千精神”的时代意蕴。他强调:浙学传统、浙商文化是浙江经济发展、浙商崛起的文化力支撑,浙商要在在实践中进一步传承创新“四千精神”,继续弘扬自在自为的自强精神,不畏困难,创新有我!继续弘扬勇立潮头的自信精神,永不言弃,拚博有我!继续弘扬弘扬义利并举的自主精神,仁为己任,担当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