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研究院陈寿灿教授应邀参加“首届企业儒学国际学术研讨会”并作主旨报告
4月27日,由中山大学中外管理研究中心主办,浙江工商大学浙商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东方管理研究中心、华南理工大学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上海财经大学国际儒商高等研究院协办的“首届企业儒学国际学术研讨会”在广州召开。浙江省政府咨询委员、浙江伦理学学会会长、浙商研究院(华商研究院)院长陈寿灿教授受邀参会并作题为“浙商崛起的文化渊源”的主题报告。
民营经济是浙江经济的“金字招牌”。陈寿灿教授围绕民营经济在浙江经济发展中的贡献,向与会代表介绍浙商崛起作为“浙江现象”的这一重要标志。浙商是浙江创新发展、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共同富裕和现代化先行的重要牵引,承担着主动变革、锐意创新的历史使命。因此,如何发掘浙商群体的文化基蕴、发扬浙商群体的精神特质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这对于实现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陈寿灿教授认为,当代浙江经济发展必定基于特定的文化力支撑,浙学传统即是浙商文化、浙经济发展的源头活水。2006年6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提出“浙商文化是浙商之魂”这一重要论断,集中阐述了浙商群体产生、形成与发展的灵魂性内核,并主要回答了“什么是浙商”“什么是浙商文化的历史渊源”“浙商文化与浙商的关系”等一系列重要问题,为我们指明了浙江经济发展的文化内涵与实践道路。
浙学绝非只是狭隘的地域性文化发展,而是中国传统文化在浙江交融共生与新生,是中国传统文化在浙江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以浙东学派与王阳明为代表的原创性思想高峰的形成是浙学形成的标志。在浙地形成了“既重事功之实、又具理性之美”的意识形态与文化转型。在这一文脉中成长起来的浙学传统所代表就不仅是浙江人们的人格气质与价值取向,而实质上代表中华民族在浙江的生动体现。
陈寿灿教授表示,改革开放40多年来,浙商精神作为浙学传统化育的文化成果,在理论和现实的交互影响下,其内涵在传承中不断创新。因此,我们需要与时俱进弘扬浙商精神,引领浙商勇担社会责任,共同推进“重要窗口”建设和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