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寿灿:新型政商关系的浙江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用“亲”“清”二字概括了新型政商关系的核心内涵,即政与商的交往既要亲密亦要清白。对领导干部而言,所谓“亲”,就是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所谓“清”,就是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对民营企业家而言,所谓“亲”,就是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和政府及部门多沟通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满腔热情支持地方发展。所谓“清”,就是要洁身自好、走正道,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作为民营经济大省,近年来,浙江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等方面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提供了民营企业境外投资、人才引进、风险防范、融资畅通等方面的制度支撑,规定了一系列保障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举措,同时规范行政行为,推行了政商关系的“正面清单”“负面清单”,亲不逾矩、清不远疏,在探索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上作出了积极探索,不断深化理论与实践的双重创新。
治理创新:数字化改革培育亲清政商新动能
习近平指出:“当今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日新月异,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深刻改变着人类生产生活方式,对各国经济社会发展、全球治理体系、人类文明进程影响深远。”在此背景下,浙江坚持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深度融合改革与数字赋能,重塑、优化政商关系模式,打造政商关系新样本。
从改革思路看,浙江高度重视数字化发展整体部署和统筹推进,积极运用数字思维、数字技术推进政府体制机制、组织架构、方式流程优化变革,打造政商关系数字平台,依靠开放透明的数据信息,落实各项惠企政策,拓展政商沟通新渠道,增进政企信任度,实现互信基础上的良性互动。
从改革举措看,“浙里办”“浙政钉”等App应用成果集成上架,“浙江公平在线”“浙江知识产权在线”“浙江企业在线”等数字经济应用平台相继上线,聚焦企业服务,实现市场监管全覆盖。在地方建设上,杭州依托“城市大脑”中枢,在全国率先建立“亲清在线”新型政商关系数字平台,助力惠企政策精准推动、补贴资金实时到账。由省到市的数字化改革的全面铺开表明,数字化治理已成为浙江政商关系建设的创新命题与创新实践。
从改革实效看,政务服务数字化打破了传统政务流程,推动了高效协同、智能惠民的运行机制。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1年)显示,浙江数字化综合发展水平位居全国第一;《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2年)》显示,浙江省域数字治理能力和治理现代化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法治保障:政策性标准营造政商交往新环境
法治是第一营商环境。法治既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其良性运行的根本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重要论断,为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市场主体平等竞争、蓬勃发展,推动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政府立法为政商关系的合理构建提供制度保障,良性优质的政商关系则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入推进提供实践性资源。
近年来,浙江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健全市场法律法规体系,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强化政商交往制度供给,不断完善亲清政商关系构建工作的顶层设计,以告知承诺为基础的审批制度、以标准化为基础的政务服务制度全面建成。《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等一系列系统、联动的省级文件的陆续出台,表明了对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决心,也为各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制度保障与政策支持。
各地政府相继制定出台了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制度性文件,细化改革思路。比如,杭州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从“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角度细化营商规范,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宁波相继出台《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关于发挥服务市场主体职能努力打造优质营商环境若干意见的通知》《宁波市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等文件,意在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好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市场激活:多重机制运行构建政商主体新模式
鉴于政商多层次主体间的复杂关系,新型政商关系的构建必然是全方位、系统性的。以党和政府及其作为个体的官员所构成的政治权力主体,与以企业、企业家(商人)和企业家组织(商会、行会)等市场行为主体为代表的“商”,在新型政商关系构建发展中皆具备创制、参与、组织的多重定位。
从政府层面看,作为深化职能改革的服务型政府,要完善融合信息技术与多元主体参与的开放多元的治理体系。各级政府要坚持平等合作、互利共赢、互相监督的发展理念,努力协调政府和非公企业的关系,推动建设服务型政府与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的新模式。
除政府组织外,以商会、行业协会为代表的社会性团体,通过制定民间指导性意见、与政府部门联建制定政策性文件等工作,进一步细化新型政商关系的规范标准,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中不断发挥社会协同的纽带作用。现阶段,浙江多地开展第三方组织服务企业的市场化运作平台,如宁海县依托宁波协同社会服务平台有限公司,打造集“信息沟通、工作联系、关系协调、服务推进、文化推广”等多方面功能于一体的实体化、综合性“亲清家园”服务平台,创新“社会运作”,采用“公益服务+有偿服务+转移支付”相结合的经营模式,打造当地重要的亲清交融服务所和助商服务集散地,推动“亲商、安商、富商”的营商环境优质发展。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背景下,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已然成为政府、企业良性互动的必然要求。作为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浙商研究院从“亲”“清”两个维度出发,在对全省11个设区市开展分年度调查的基础上,根据系统的指标体系,连续四年发布由“亲近指数”和“清白指数”汇成的浙江省新型政商关系“亲清指数”报告,具体测评11个设区市亲清政商关系建设成效。“亲清指数”报告(2021)显示,以企业活跃度、亲近感知度为代表的评价指标在各地“亲清指数”评价中占有重要权重。事实上,除政府致力于打造“亲”“清”政商关系外,民营企业自身亦在新型政商关系构建中自主转变,改变原先与政府商会之间的依附性关系,并寻求与政府间的常态化合作模式。如在“清廉民企”浙江实践中,民营企业如何树立清廉公平的经营理念、实现风险自控等问题成为制度实践的重要方面。在现代市场管理背景下,企业的有效运作深刻影响营商环境建设情况,良好的企业文化成为深化市场改革、推动新型政商关系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
文化涵养:浙学传统孕育政商文明新载体
伴随着宋明理学与心学相继在江南兴起,中华传统文化的转型与新生也由此展开。由崇尚天道转向推崇人道,由崇尚礼制转向推崇心性,由格物致知转向知行合一,由重义轻利转向义利并举。
浙江文化具有以实为本、包容和合、经世致用的优良传统,具有“既重事功之实、又具理性之美”的实践取向。在浙江文化传统的孕育下,资源约束和价值激励造就的民商主体——浙商应运而生,以“求真务实、诚信和谐、开放图强”的浙江精神凝练形成。重商文化传统对工商业的积极评价与支持,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价值支撑和目标驱动。其一脉相承的文化内涵和代代相传的文化基因,千百年来始终流淌在浙江人民的血液之中,直接影响了一代代浙江人的性格、意志、情感思维和价值取向,形成了浙江特有的文化精神和人文优势,为浙江政商关系优化升级提供了重要的价值引导。浙江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实践说明,浙江文化传统是培育新型政商关系、打造优质营商环境的不竭动力。
打造新型政商关系并非单纯限制政府权力,而是建设规范化而又积极有为的政府,并在此基础上探索不同主体的角色定位、行为规范及职责优化的系统性工程。在致力打造并不断优化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营造“亲而有界”“清而有为”的政商廉洁环境,强化现代法治和传统文化有机结合的政商良性互动关系上,浙江不断实践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