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浙商研究院自设课题拟立项公示
经评审,浙商研究院2023年度自设课题拟立5项,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3年3月7日-2022年3月14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及其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浙商研究院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联系人:李佳忆
联系电话:0571-88905711
Email: ZSYJY1@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教工路149号浙江工商大学浙商研究院
浙商研究院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