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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度浙商研究院自设课题拟立项公示

2023-03-07

经评审,浙商研究院2023年度自设课题拟立5项,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3年3月7日-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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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及其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浙商研究院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联系人:李佳忆

联系电话:0571-88905711

Email: ZSYJY1@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教工路149号浙江工商大学浙商研究院

 

浙商研究院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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