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组织概况 研究团队 研究动态 研究成果
研究动态
智库要闻
专家观点

历久弥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浙商文化’是浙商之魂”15周年再学习

2021-06-18

2006年6月16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在《浙江日报》“之江新语”专栏发表了《“浙商文化”是浙商之魂》的重要文章。值此15周年之际,浙商研究院、浙商博物馆召开座谈会,重温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当年提出的“‘浙商文化’是浙商之魂”这一重要论断。浙商研究院院长陈寿灿,浙江开放大学校长张建国,浙商研究院执行副院长吴波,执行副院长、浙商博物馆馆长杨轶清,浙江工商大学出版社社长鲍观明等参加座谈。

1_副本.jpg

陈寿灿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文中明确了浙商的科学涵义,阐明了浙商文化的历史源头和现实基础,为浙商研究院指明了研究方向。任何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企业家群体的发展,必有文化力的支撑。浙商发展的背后是浙商文化。浙商文化的历史源头是浙江文化,现实基础则是浙商创新创业实践。浙学传统作为中华传统文化创新性发展,是浙商文化、浙江经济发展的源头活水。改革开放40多年来,浙商精神作为浙学传统化育的文化成果,在理论和现实的交互影响下,其内涵在传承中不断创新。要与时俱进弘扬浙商精神,引领浙商勇担社会责任,共同推进“重要窗口”建设和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建设。

张建国认为,习总书记15年前提出“‘浙江文化’是浙商之魂”,非常具有前瞻性和战略性。浙商研究院和浙商博物馆始终围绕“浙商”开展特色研究,传播浙商文化、弘扬浙商精神、展示浙商贡献,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力。要进一步做强浙商特色研究,更好地服务和凝聚浙商,为提升学校办学实力,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吴波指出,文章界定了浙商群体的性质,从文化和实践两个维度分析了“浙商文化”的来源和基础,提出了“浙商文化”的重要性,并对新阶段发展提出了要求,时至今日仍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值得我们反复学习和领会。浙商研究院将深入研究、传承和弘扬浙商文化和浙商精神,为浙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智库力量。

杨轶清认为,文章阐述了浙商群体产生、形成与发展的灵魂性内核,阐明了物质财富和浙商文化的关系、浙商文化历史性和时代性的关系、浙商文化和浙江精神的关系。浙商文化是浙商成长壮大的根基,是驱动浙商生存发展的内核,也是其未来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浙商文化是基业长青的根与魂,必须要有浙商文化的与时俱进、丰富提升。

鲍观明认为,浙商研究不仅要从经济学、管理学等角度,还要从历史、哲学、社会学等多角度,开展理论、实践和有关政策等方面的研究。同时,要通过“商道寻旅”等活动,与时俱进地总结和提炼“浙商文化”,弘扬浙商精神。此外,要通过加强研究队伍和机制建设,不断创新浙商研究。

附原文:

“浙商文化”是浙商之魂

浙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潮中诞生并壮大起来的创业者和企业家群体。长期以来,浙商不仅创造了大量的物质财富,也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浙商文化"。从文化渊源上看,"浙商文化"传承于浙江深厚 的文化底蕴。从实践基础看,"浙商文化"形成于广大浙商的创造性实践,是支撑浙商开拓进取的精神动力。浙商的新飞跃,需要"浙商文化"的支撑。

随着我省民营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浙商文化"在企业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更加突出。在新的发展阶段,要认真总结、提炼、培育"浙商文化",大力弘扬"求真务实、诚信和谐、开放图强"的价值取向。通过理念的确立、行为的规范,通过浙商争做"科学发展的实践者、和谐社会的建设者、改革创新的先行者"这样的具体行动,努力打造出体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要求、体现社会主义荣辱观要求、体现与时俱进浙江精神的"浙商文化",使"浙商文化"成为发展先进生产力的重要力量,成为民营经济实现新飞跃的重要支撑。


上一篇:下一篇:
返回列表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