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浙江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12年度省社科规划立项课题的通知
浙社科规[2012]19号关于公布浙江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省浙商研究中心2012年度省社科规划立项课题的通知
经基地初审并推荐,省社科联组织专家评审,以下课题为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省浙商研究中心2012年度立项的省社科规划课题。
课题编号 | 课题 类别 | 课题名称 | 负责人 | 所在单位 | 成果形式 | 计划完成 时间 |
12JDZS01Z | 重点 | 浙商对接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研究:现实需求、路径创新与对策建议 | 俞雅乖 | 宁波大学 | 研究报告 | 2013-12-31 |
12JDZS02Z | 重点 | 金融危机冲击、财务柔性储备与企业价值——来自浙江民营企业的经验证据 | 曾爱民 | 浙江工商大学 | 论文3篇 | 2014-12-31 |
12JDZS01YB | 一般 | 浙商新型劳资关系研究 | 张宗和 | 浙江工商大学 | 专著 | 2014-9-30 |
12JDZS02YB | 一般 | 产业集群对浙江制造业民营企业集团的治理机制:理论与实证研究 | 徐元国 | 浙江工商大学 | 论文3篇 | 2013-12-30 |
12JDZS03YB | 一般 | 浙商家族企业代际传承:企业家隐性知识有效传递机制、问题及对策研究 | 胡玮玮 | 浙江工商大学 | 论文、研究报告 | 2013-12-30 |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课题管理
立项课题的管理必须遵守《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基地的课题管理制度。省社科联民管处与基地依托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课题管理工作,基地须做好配合和备案工作。
基地应与立项课题的负责人签订《课题立项协议书》,明确有关要求,包括课题经费资助标准和拨付方式。
2、课题变更
课题执行过程中,如有课题名称、成果形式改变,研究内容重大调整,负责人或管理单位变更,完成时间延期和其他重要事项变更的,须由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经基地及其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省社科联审批。《变更审批表》请从“浙江社科网”下载。
3、课题结题要求
结题成果应以申报书承诺的预期成果形式及成果去向为准。其中立项为重点课题的,要求:成果形式为论文的,最终成果须公开发表,并至少一篇论文发表在一级刊物上(刊物级别分类参照浙江大学国内期刊名录);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须有正厅级实际工作部门的采纳证明(需加盖正厅级部门公章)或该单位第一负责人签字(需加盖公章证明)。
申报时最终成果形式选择为多项的,需同时达到相应成果形式的结题要求。
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向有关部门报送时,须标注“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成果”字样。
4、课题结题程序
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请及时与基地联系,并向省社科联民管处报送完整的结题材料,提出结题申请。结题材料包括:
① 研究成果1套(成果形式为著作的,提供出版后的书10套;成果形式为论文的,提供发表刊物原件1份,或经基地与原件对比审核后盖章确认的复印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提供研究报告全文打印稿1份,并附领导批示、采纳证明等佐证材料原件1份)。
②《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题审批书》1份(须经课题负责人所在科研管理部门,基地及其依托单位审核签章)。
③ 成果要报1份(《成果要报》应简要叙述该成果最有价值、最能引起学界或领导关注的主要观点及其论证、社会评价)。
各基地及课题承担单位要加强管理,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支持,督促课题负责人按时高质量地完成研究任务。
5、省社科联民管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7057483、87057484
联系人:林娟、刘东
E-mail:zjssklmgc@ 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省府路省府2号楼省社科联民管处(310025)
办公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2省计算机研究所大楼512A、508室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
2012年10月31日